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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开展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的通知

广大市民,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有序开展,规范备案流 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 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 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中心职能,自 2022 年 11 月 29 日起,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具体如下: 

一、办理范围 我市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无查封、无 异议、无其他限制或备案情形的住宅、商铺、办公、厂房等用途 房屋,可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业务类型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房屋租赁注销 登记备案、房屋转租登记。

 三、办理模式 1.线上智能办:申请人全流程自助办理。 2.窗口办模式:全城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通办。 具体业务申办事宜详见附件办事指南。 

特此通知。

 

附件: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2.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 

          3.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

          4.房屋转租登记备案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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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doc 2.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doc 3.房屋转租登记备案.doc 4.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