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理李凤玲的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该房产位于香洲区粤海西路46号1-32(旧址:前山金图大厦(凤山花园D座)金图大厦1-32),系李凤玲于2000年6月1日向珠海经济特区金图实业公司购买。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经初步审定,现予公告。如对上述产权有异议的,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资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给予登记。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