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我中心受理李国艺的预购商品房转现房转移登记申请,该房产位于珠海市香洲区为农街4号3层2号商铺,系李国艺于1999年向珠海市物业发展公司房产开发部购买(已于1999年办理预购登记,现申请办理现楼房地产权证)。
因开发商已吊销,由权利人单方申请,根据《珠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经初步审定,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日。逾期,我中心将给予登记。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