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运作顺畅、有序开展。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秉承服务从“心”出发、登记创“新”发展的理念,完善公开流程,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以高质量公开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公开
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准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中心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和业务信息等内容。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53条,总访问量超146万次。微信(服务号)发布信息65条,微信订阅人数超过41万。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收到自然人提交的公开申请10件,其中信函申请9件,网上申请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务信息管理
2021年,中心制定《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对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的审核和管理,对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确保做到更新及时、权威真实,便于公众查阅知悉。
(四)平台建设
2021年,中心创新推出“虚拟自助机”服务平台,“刷脸”通过实名认证后,可在线办理房产证明、档案查询、电子证照查询、缴款通知书查询、网签合同密码重置等业务,为办事群众提供全天候不打烊、24小时在线办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创新推出港澳居民身份证件关联备案服务,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通过“珠海不动产”公众号进行“港澳身份证件关联”,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并开具相关证明,让港澳居民享受“线上办、指尖办”的便利。同时,通过“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介绍各类创新举措,并用视频方式对“二手房交易登记+金融服务”五合一模式进行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搭建互动交流沟通渠道,更好引导和服务广大群众。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完整、准确,杜绝引发负面网络舆情,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照规范要求落实落细,但仍有进步的空间,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回应社会关切的形式还不够丰富,解读各项创新举措主要采取操作流程介绍,未能完全做到易于传播、通俗易懂。
2022年,我中心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努力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造成更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中心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