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一部分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职能简述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代表市政府履行全市房地产权登记发证职能。主要职责包括: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登记和房地产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全市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包括房地产权登记(含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地产权转移登记、房地产权注销登记)、房地产抵押权登记(含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地产抵押权变更登记、房地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房地产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地役权登记(含地役权设立登记、地役权变更登记、地役权转移登记、地役权注销登记)、房地产预告登记(含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房地产权转移预告登记、房地产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房地产预告登记)、房地产更正登记、房地产异议登记、注销房地产异议登记、房地产撤销登记、房地产权利证书的遗失补发和焕发;
(三)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四)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鉴证工作,协助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管理;
(五)协助有强制执行权部门进行房地产的权利限制、解除限制及协助执行工作;
(六)负责全市房地产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房地产登记纠纷的调处工作,协助市土地主管部门进行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
(八)负责全市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的法律事务处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房地产登记信息及档案的查询利用工作;
(十)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用于房地产登记的测绘成果的审核工作;
(十二)协助征收机关依法征收税费或受征收机关委托代收有关税费并负责上缴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部门决算由1个单位构成,具体纳入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 参公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名称: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栏次 | | 1 | 栏次 | | 2 |
一、财政拨款 | 1 | 2522.6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30 |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 二、外交 | 31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 三、国防 | 32 | |
三、事业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 | 33 | |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5 | | 五、教育 | 34 | |
四、经营收入 | 6 | | 六、科学技术 | 35 | |
五、附属单位缴款 | 7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36 | |
六、其他收入 | 8 | 36.7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7 | 239.17 |
| 9 | | 九、医疗卫生 | 38 | 67.93 |
| 10 | | 十、节能环保 | 39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40 | 2249.86 |
| 12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41 | 4.2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 | 42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43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44 | |
| 16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45 | |
| 17 |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46 | |
| 18 | |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47 |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8 |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49 | |
| 21 | | 二十一、储备事务支出 | 50 | |
| 22 |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51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2 | |
| 24 | | | 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2559.3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2561.17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额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54.38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52.51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2613.68
2613.68 | 合计 | 58 | 2613.68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说明:此表须按功能分类科目填列至最底级“项”级。)
表二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年初结转 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 和结余 | |||||
合计 | 基本 支出 | 项目 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4+5 | 4 | 5 | 6=1+2-3 | |
合计 | 23.45 | 2,522.60 | 2,524.69 | 1,796.19 | 728.49 | 21.37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239.17 | 239.17 | 238.99 | 0.18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 239.17 | 239.17 | 238.99 | 0.18 |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 161.05 | 161.05 | 161.05 |
|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 78.13 | 78.13 | 77.94 | 0.18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67.93 | 67.93 | 67.85 | 0.08 |
| |||
21005 | 医疗保障 |
| 67.93 | 67.93 | 67.85 | 0.08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 54.20 | 54.20 | 54.12 | 0.08 |
| |||
21005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 13.73 | 13.73 | 13.73 |
|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23.45 | 2,211.29 | 2,213.38 | 1,489.35 | 724.03 | 21.37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22.94 | 2,070.12 | 2,071.70 | 1,489.35 | 582.35 | 21.37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22.94 | 2,070.12 | 2,071.70 | 1,489.35 | 582.35 | 21.37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0.51 |
| 0.51 |
| 0.51 |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0.51 |
| 0.51 |
| 0.51 |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 141.17 | 141.17 |
| 141.17 |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 141.17 | 141.17 |
| 141.17 |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 4.20 | 4.20 |
| 4.20 |
| |||
21305 | 扶贫 |
| 4.20 | 4.20 |
| 4.20 |
|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 4.20 | 4.20 |
| 4.2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收支余情况。
3栏=(4+5)栏;6栏=(1+2-3)栏。
表四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单位:万元
项目 | “三公”经费 支出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 公务接待费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2+3+4+5 | 2 | 3 | 4 | 5 |
合计 | 10.74 |
|
| 6.42 | 4.32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0.74 |
|
| 6.42 | 4.32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0.74 |
|
| 6.42 | 4.32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10.74 |
|
| 6.42 | 4.32 | ||
|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栏=(2+3+4+5)栏。
第三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收入总计2,559.30万元,支出总计2,561.17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54.38万元,本年收入2,559.30万元,本年支出2,561.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2.51万元。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239.17万元,占9.3%;医疗卫生67.93万元,占2.7%; 城乡社区事务2249.86万元,占87.8%;农林水事务4.2万元,占0.2%。
三、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74万元,比上年减少21.11万元,下降66.2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59.8%,比上年减少3.52万元,下降35.4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维护制度,严控公务车维修养护经费。
开支内容包括: 1、车辆购置费用0元;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运行维护费6.4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4.32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费50批次,500人次,共4.32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40.2%,比上年减少17.59万元,下降80.2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深化“转作风提效能”工作为切入点,以争当全市窗口服务标兵为载体,以“三亮三争、四个好、五个规范”为抓手,紧扣为民服务主题,立足问题导向,在文明服务创优上做文章,在职能管理创新上求突破,充分发挥房地产登记彰显物权、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作用,努力把我中心打造成为“作风更亲民、服务更优质、效率更高效、办事更便捷”的全市窗口服务标兵。
一、全面完成房地产登记任务
2014年共办理各类房地产登记161698宗,登记面积6292366平方米,登记金额5359.60亿元;办理信息和档案查询120562宗;日均接待办事群众逾3000人次,处理登记业务1176宗。
(一)全年共办理产权登记类业务53569宗。其中,商品房现房转移登记13581宗,建筑面积98.73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19.10亿元;二手房交易19128宗,建筑面积241.76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29.95亿元。
(二)全年共办理抵押按揭类业务101994宗,涉及面积(含土地、建筑物)10106.87万平方米,抵押金额4791.59亿元。
(三)全年共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14487宗,涉及面积144.87万平方米,交易金额155.11亿元。
(四)全年为市政财贡献各种税费28.7亿元。其中,协助地税部门征收交易契税、营业税等28.5亿元,收取登记费、交易费等2021.46万元。
二、主要举措
(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效显著。
1.学习教育接地气,听取意见敞开门。一是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前,中心即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了“践行群众路线深化‘亲民窗口’建设大家谈” 活动,提前打好思想基础。二是学习讨论紧扣实际。在抓好规定内容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如何在房地产登记服务中走好群众路线”开展三个阶段的专题学习讨论,突出服务群众主线,坚持开展学习不走过场,统一认识转变作风。三是敞开大门听取意见。共发出征求意见函53份、征求意见表157份,当面征求干部职工意见58人,深入基层、企业和社区当面征求服务对象意见63人,当场收集意见28条,书面意见2条,另收到督导组反馈“四风”意见10条,通过梳理汇总,形成了三个方面共23项问题台账。
2.相互批评动真格,对照检查见筋骨。一是深入谈心谈话。党群之间、干群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卸下包裹、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坚持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二是认真对照检查。对照焦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自查,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经督导组和实践办7次审核,普遍修改10稿以上,有的超过15稿,切实找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恳切开展批评。相互批评出以公心、真刀真枪、直截了当,每位班子同志对其他班子同志提出了1-4条批评意见,共提出了服务意识不强、担当精神弱化等41条意见建议。
3.立行立改求实效,建章立制保常态。一是兑现立行立改六项承诺。突出边学边改,通过报刊媒体公开承诺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建立分割登记新机制、送登记服务到家门、打造亲民之窗、登记服务再提速、完善登记立法六大项立行立改事项,全部按时兑现承诺或完成本单位相关工作任务。二是推进建章立制工作。认真梳理了中心各项制度41项,确定了反对“四风”和加强房地产登记服务工作方面的10项制度建设计划,已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基层调研、业务轮科培训等2项制度,重新修订了3项制度规范。三是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文山会海”专项整治等,着力解决四风顽疾,对照23项问题台帐和17项整改任务逐个清账;通过珠海电台定期报道中心整改成效和便民举措,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通公众微信号、服务回音壁,建立互动交流和意见反馈常态机制,做到“群众路线永远在路上”。
(二)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队伍建设再上台阶。
1.发动党建红色引擎,凝聚队伍发展正能量。一是建立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新常态。围绕做好服务工作,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支部为单位深入开展周三中午通勤服务,党员带头开展延时服务和志愿上门服务,在窗口带头践行“四个好”“五个规范”服务标准,把支部“建”在服务群众的第一线。二是培育先进服务典型。党员带动干部职工,开展“三亮三评三争”,今年四个季度共评选出共产党员示范岗47人次,学雷锋服务标兵30人次,巾帼文明岗53人次,实现了“命名一个岗,树起一面旗;授牌一个岗,带动一大片”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配齐配强中层干部。顺利完成9名正科级、15名副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任职和4名副科级干部竞岗选拔工作,把一批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通、工作扎实、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同时,加强支部班子履职能力培养,通过“传帮带”强化“一岗双责” 落实,规范党组织生活开展,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2.开展多层次学习培训,打造为民服务尖兵。一是开展轮科跟班业务学习培训。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在全系统分三批次开展以窗口收件为重点的轮科跟班业务学习培训,通过保障科室到收件窗口、窗口科室到审批科室轮科学习,加强干部职工“一专多能”培训力度,提升窗口标准化服务水平和全系统窗口应急服务能力。二是建立巩固长效学习机制。坚持每月第二周周三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月第三周周三下午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同时,每月开展一次“周五讲评”,及时明确工作要求,做好任务部署;三是强化网络学习力度。开通手机党校(每周两期)、房登“廉”画(业务系统每日更新)、公众微信号(不间断推送)三条网络学习通路,借助网络平台和手机通讯平台随时收看、互动交流的独特优势,创新学习载体,实现随时随地随身学。
3.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铁律,筑牢廉洁从政防线。一是树牢“红线”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九项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会上会下、频讲频谈,深化“红线”意识,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管理,制定了具体的财政预算方案等制度规定,坚持每季度开展 “三公”经费、公款消费、大操大办等专项检查,以查促管、防患未然。二是抓好纪律教育。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通过一次主题学习活动、一期专题组织生活会、集中观看一次教育警示片、参观一次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传送一系列廉政格言,消除思想障碍,纠正认识误区,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筑牢廉洁从政防线。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利用监督台、业务办理评价、窗口视频检查考核、业务质量抽查等形式打造全方位立体监督评价机制,在单位内部自发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同时,拟制中心权力清单,对登记业务实行办理流程和时限全程监控,按确定流程、时限督察督办每个环节,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三)争当窗口服务“标兵”,作风真转效能真提。
1.深化“亲民窗口”建设,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一是持续深化“五四三二一”服务品牌创建。通过从岗前准备到热情服务的五大类服务规范,“四个好”文明服务要求,党员带干部职工开展“三亮三评”,树立“两个一切”服务宗旨,强化 “一站式”服务举措等,用心打造便民惠民的“亲民窗口”,收到办事企业和群众来信、留言表扬近200件。二是建立健全接件登记制度。结合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试行接件登记,为办事群众提供多台联网操作电脑,并指派专人全程指导群众填写,基本实现了全业务上网、全接件登记。三是建全窗口服务标准化体系。出台新版《办事指南》、《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补件、退件管理暂行办法》及《容缺受理工作实施细则》,推行“一站式”服务,避免群众办事“跑多趟”。
2.创新便民服务举措,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一是推出自助查询机。开发登记信息自助查询打印机,办事群众开具无房证明,无论工作日节假日24小时即来即办,不收取任何费用,实现全天候、无空挡、不间断, 2014年累计逾五万人次使用该便捷服务。二是推行“一窗办通”服务。创新“便民服务卡”,由承办业务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向办事群众派发“服务承诺”,明确人名工号和联系方式,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群众的办理事项一抓到底、全程跟进。三是深化延时服务机制。坚持开展周一至周五中午延时半小时服务、周三中午通勤服务,加大特定时间预约服务宣传和工作推进力度,2014年共开展延时服务6438宗,其中预约延时服务63宗。
3.拓展登记服务渠道,打造“零距离”服务模式。一是深化服务上网。以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为契机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协调市内27家银行开通了315个用户实行抵押业务网上办理,对房地产抵押及注销等业务实行网上数据录入、打印表格、提交申请、房产状况查询和出具证明的“一网通”办理。二是送服务进社区。主动联系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建立联席服务机制,长期放置房地产登记咨询问题登记本、办事指南、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对咨询问题登记本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书面回复解答,不定期开展志愿宣传活动,现场解难释疑。三是送服务到家门。针对群众反映因身体或其它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登记的问题,深化上门服务机制,为孤寡老人、重病、残疾等特殊群体提供“去办”上门服务,实现从收件受理、档案查询、开具证明、缴纳费用到领取房地产权证的一条龙服务,2014年累计完成上门服务124宗;同时,在金湾、斗门、高栏港下辖各镇设立巡回办证点,送登记下乡、送服务进村,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全力推进改革创新,业务建设有新突破。
1.落实专题调研和条例起草,奠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一是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专题调研。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我中心牵头组织对珠海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走访、查阅材料等形式对珠海市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形成了《珠海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调研报告》上报市委。二是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根据珠海市2014年地方立法计划,我中心作为起草单位,完成了《珠海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起草工作并报送市法制局审查。
2.持续深化业务改革,登记服务不断提速。一是缩短办事时限。在2013年总体提速50%的基础上,重点从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商品房、二手房、贷款融资等常见业务着手,对约占业务总量61%的44项业务事项缩短了30%的办结时限。二是简化审核程序。将15项业务事项的审核程序由二级审核改为一级审核,减少审核环节并提高效率。三是减少前置手续。取消了房地产再次抵押须征得抵押在先的抵押权人同意,以及非金融机构抵押要求合同公证前置等登记前置手续,制定抵押合同范本等样式文本提供给当事人,达到既方便群众办事又规避登记风险的双赢效果。
3.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数据共享破除“孤岛”。一是深化数据共享。主动协调公安、地税、公积金等职能部门搭建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与地税业务数据网上对接,为简化房地产交易报税手续打好基础。二是强化数据安全。完成登记数据备份二期建设,使登记数据成功实现了在线增量备份、定时完全备份和异地容灾备份,并建立了每小时一次的增量备份和每天一次的全库备份机制。三是加强图文一体化管理。完成房地产图形子系统二期建设,通过网络互联方式,实现房地产测绘成果的联网获取及图形数据的自动更新,并与现有的影像、宗地、建筑物界线等基础数据相结合,统一了全市宗地编码规则,基本实现了房地产物理属性管理图文一体化。
(五)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惠民作用发挥明显。
1.创新定制服务模式,破解难题初见成效。一是科学定制办证指引。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遵循“一楼一策”解决思路,就每个楼盘具体情况细化推进方案,以定制服务理念制定“一楼一指南”,切实强化办证指引,确保业主明白办证、不绕弯路。二是定期通报推进情况。“一把手”牵头成立三个工作组,实行责任分包,建立专项工作长效机制,明确每周一至周三各工作组主动与业主代表联系沟通,稳步推进办证事项,并定期进行通报。2014年共召开3次工作推进情况通报会,向各业主代表讲清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需要业主配合的事项,并就业主代表关心的问题逐一解答。三是加大专项服务力度。为进入办证环节的吉莲综合楼等问题楼盘提供“来办有绿色通道,去办可上门服务”的便民措施,切实解决群众的办事难题,2014年实现解决25户业主的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另有数百户在有序推进中。
2.发挥登记职能作用,贯彻落实楼市新政。 一是及时跟进政策调整。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意见》(珠府办〔2014〕27号)精神,我中心及时跟进,主动协调市住规建局、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以明确操作标准,确保政策执行及时到位。二是统一操作规范。根据政策调整,及时进行专题研究,第一时间出台内部操作规范,更新办事指南,调整所需资料及办事流程,确保产权登记与楼市新政无缝对接。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外通过公众媒体等加大新政宣传力度,使办事群众及时获知政策调整内容,切实满足差异化购房需求。
3.服务重点项目企业,助力珠海经济发展。一是深化绿色通道服务。为拱北口岸地下换乘项目、广东亚仿科技、富锦居、奥威斯商贸、华策通讯等20余个全市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开通准24小时不眠极速通道,加班、加快为企业贷款融资提供登记服务;同时为老、弱、病、残、孕、军人、教师等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大幅缩短办证等候时间。二是探索楼花按揭新模式。支持配合横琴新区开展跨境金融业务创新,在横琴新区范围内试行办理港澳金融机构面向港澳居民和企业开展的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抵押登记业务。三是建立分割登记新机制。针对大型经济综合体分割登记问题,深入企业调研,摸清现行体制下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借鉴行业先进做法和发达城市的成熟经验,起草珠海市的专项登记制度,明确经济综合体分割转让和登记的规范,填补珠海市该类房地产登记体制空白,为商业经济加速发展创设有力条件。
(六)扎实开展对口扶贫,经济建设打开局面。
1.加大扶贫投入力度,经济收入大幅提升。高度重视对口化州市播扬镇大贵村的帮扶工作,中心领导年内11次进村了实情解实困。全年到位扶贫资金256.57万元,我中心自筹资金63.8万元;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9860元,同比增长49.89%;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7337元,同比增长90.32%;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了8.7万元,同比增长5.8倍。
2.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切实瞄准民生改善。一是注重基础建设。完成2公里村道硬底化,修缮村委办公楼,新建村小学运动场,完成村民文化活动广场规划。二是注重民生保障。完成43户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为22户贫困户购买社保,协助村委会为全村贫困户购买新农保、新农合,达标率100%。三是注重技能脱贫。邀请技术专家入村开展肉牛、黑鹅养殖技能培训,到养殖场实地指导;开展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2次组织30户贫困户到化州参加就业招聘会。
3.推动经济造血工程,持续发展生产经营。一是建成立体化综合种植养殖基地。建设牛栏650平方米,猪舍300平方米,成功与市工商联联合申报肉牛养殖产业基地,形成“基地+合作社+农户”的运营模式,建立了合作社、村集体、农户利益联接机制,以发展村集体经济来带动贫困户增收。二是为村集体收入装上“永动机”。参与统筹发展村集体经济,在市政财出资的基础上自筹资金参与化州市统筹村集体经济项目,入股化州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商铺的经营,预期每年为村集体固定增收6万元,可持续25年。三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成立化州市播扬镇大贵坡黄栀子种植专业合作社,对种植黄栀子农户按照2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引导贫困户利用地缘优势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业,发放鹅苗、橘红苗、饲料、化肥等物资,确保贫困户能够稳定脱贫。
(此页无正文)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2015年9月2日